证据保全的裁定书
证据保全裁定书×××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证据保全用) (××××)×××字第××号 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 本院在审理×××与×××(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纠纷一案中,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出证据保 全申请,请求?……(当事人申请对何证据采取何种保全方法,当事 人提供担保的,也应当写明)。 本院经审查认为,……(人民法院作出证据保全裁定的理由)。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保全的证据名称、数量等情况及保全方法)。 审判长 审判员(或独任审判员) 审判员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年××月××日 (院印)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