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民初字第××号
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第三人×××,……(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写明姓名等基本情况)。
当事人(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因不服(行政主体名称)(写明案由)一案,本院已以 (××××)×行初字第××号(具体案号)立案。×××(申请人名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本院申请一并解决……(相关民事争议,写明具体民事纠纷的案由)。本院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或依法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于××××年××月××日公开(或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写明本案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写明原告的诉讼请求、主要理由以及原告提供的证据等)。
被告×××辩称,……(写明被告的答辩请求、主要理由以及被告提供的证据)。
第三人×××述称,……(写明第三人的意见、主要理由以及第三人提供的证据、依据等)。
本院依法调取了以下证据:……(写明证据名称及证明目的)。
经庭审质证(或庭前交换证据、庭前准备会议),……(写明当事人的质证意见)。
本院对上述证据认证如下:……(写明法院的认证意见和理由)。
经审理查明,……(写明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认定的事实)。
本院认为,……(写明判决的理由。必要时可增加相关行政裁判理由)。依照……(写明判决依据的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条、款、项、目)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
……(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
审 判 员 ×××
审 判 员 ×××
××××年××月××日
(院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