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按一审程序再审改判用)
(××××)、×刑再初字第××号、原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现在何处)。
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
原审被告人(写明姓名和案由)
一案,本院于××××年××月××日作出(××××)×刑×字第××号刑事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此处写明提起再审程序的经过)。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或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员)×××出庭执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未开庭的改为“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
首先概述原审有效判决的基本内容,
其次写明提起再审的主要根据和理由。如果检察院在再审中提出新的意见,应一并写明)。
经再审查明,(写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情节,哪些是正确的或者全部是正确的,有哪些证据足认证明;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否定的理由有哪些。如果对事实、情节方面有异议,应当抓住要点,予以分析答复)。
本院认为,〔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错误的。对于申诉人及有关各方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主要意见和理由,应当有分析地表示采纳或予以批驳〕。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判决如下:
〔写明判决结果。分两种情况:
第
一、全部改判的,表述为:
“
一、撤销本院(××××)×刑×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写明改判的内容)。”
第
二、部分改判的,表述为:
“
一、维持本院(××××)
×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
即(写明维持的具体内容);
二、撤销本院(××××)
×刑×字第××号刑事判决的第×项,
即(写明撤销的具体内容);
三、被告人×××(写明部分改判的内容)。”〕
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日内,
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
×××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份。
××××年××月××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