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什么是传唤。传唤分为两种,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规定,“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的方式也分为两种,口头传唤(现场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和书面传唤(事先开出书面传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