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江苏省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的实际状况,确定了江苏省办理盗窃刑事案件入罪及量刑具体数额标准。具体为:
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2.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3.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4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在江苏盗窃2000元以上,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盗窃5万元以上,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盗窃40万元以上,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但惯犯、团伙犯罪、盗窃弱势群体以及在突发公共事件中趁火打劫的情形,其入罪门槛低至普通标准的一半。而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无论数额多少均追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