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经再审后做出新的生效判决,就撤销了原来的生效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或者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17
9、182条又对当事人申请再审的条件做了规定: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2、再审申请的提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即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以及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3、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得提起再审的范围。
这就是案件生效问题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