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传唤同样适用于所有当事人,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传唤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传唤是自动到案,传唤等同于通知、不具有强制性质;没有强制性。但如果被传唤人无视司法机关的传唤 则有可能受到拘传。
拘传是刑事诉讼中强制措施的一种。是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对没有关押的犯罪嫌疑人经传唤后没有正当理由而拒不到案接受审讯的,强制其到案的措施。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