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
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等,现羁押处所)
辩护人……(写明姓名、工作单位和职务)。
×××人民检察院以×检×诉×〔〕××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犯××罪,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或者不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先不写)×××人民检事院指控……(概述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犯罪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的意见)。
被告人××辩称……(概述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供述、辩解、自行辩护的意见
和有关证据)。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是……(概述辩
护人的辩护意见和有关证据)。
经审理查明,……(
首先写明经庭审查明的事实;
其次写明经举证、质证定案的证据及
其来源;
最后对控辩双方有异议的事实证据进行分析、认证)。
本院认为,……(根据查证属实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论证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是否成立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的什么罪应否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或者从重处罚。对于控辩双方关于适用法律方面的意见应当有分析地表示是否予以采纳,并阐明理由)。
依照……(写明判决的法律依据)的规定,判决如下:……〔写明判决结果。分三种情况:
第一,定罪判刑的表述为:
“一、被告人×××犯××罪判处……(写明主刑、附加刑)。(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