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工程质量事故,是指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设计要求。质量事故按其严重程度不同,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一般事故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10万元者。产生工程质量事故的原因有多种多样,但可归纳成以下几方面:
1、设计错误。结构方案不正确,计算简图与实际受力不符,荷载取值过小,内力分析有误等,都是诱发质量事故的隐患。
2、自然灾害。工程建设受自然条件影响大,雷电、洪水、大风暴等都能造成重大的质量事故。
3、施工和管理的原因。许多工程质量事故,往往是由施工和管理所造成。
4、工程地质的原因。如地质勘察报告不详细、不准确等,均会导致采用错误的基础方案,造成地基不均匀沉降、失稳,使上部结构及墙体开裂、破坏、倒塌。
5、设备、材料及制品不合格。
6、建筑物使用不当。如不经校核验算就在原有建筑物上任意加层;使用荷载超过原设计的容许荷载;任意开槽、打洞、削弱承重结构的截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