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这个词对很多人来说是比较陌生的,实际上,不当得利通俗点说就是“没有合法理由,一方受损,他方收益”,即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得利返还受损失的人”。就是因为不当得利没有合法依据,所以虽然是既成事实但却不受到法律保护,受益人应当返还不当得利给受损人。这类权利义务关系就是不当得利之债。《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根据上述规定,不当得利并非合同约定之债而属于法律规定的法定之债。以上就是关于不当得利债转让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