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释》共19条,涉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9条、第10条、第14条的规定,对傍名牌、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判断标准,进行了明确界定,这也是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第一个涉及不正当竞争案件审理的司法解释。主要体现为以下内容:一是《解释》中的1~7条,是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中、部分内容的补充和解释,对目前市场上大量发生的傍名牌现象,如何进行法律规制提供了法律依据。
《解释》第1条规定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5条第(二)项规定的“知名商品”的内涵;第5条第(二)项的原告,负举证责任及适用的例外,如在不同地域范围内,使用相同或近似的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如使用者能证明其是善意使用,将不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条第(二)项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