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租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鉴于甲方与“ 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签署了编号为“ ”的《融资租赁合同》,甲方对承租人拥有该合同项下的租赁租金权益;
鉴于甲方愿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将本协议第2.1款规定的租赁租金权益转让给乙方;
鉴此,本合同双方经充分、平等协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现达成协议如下:
定义
在本协议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释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术语具有如下明确定义:
租金权益:租赁合同项下的应收租金债权以及为行使、保全该债权的所享有的全部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
受让方: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权益的受让人。
转让方: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金权益的转让人。
承租人: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也即租赁合同项下应收租赁款项的付款人。
租金权益转让业务:本协议所指租金权益转让业务指甲方将其在租赁合同项下的租赁租金权益依本协议约定转让给乙方,甲方需将以上转让通知承租人和担保人(如有)。
租赁合同:指甲方与承租人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已合法、有效成立并生效的,且不存在争议的、无瑕疵的合同;即上述编号为“ ”的《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基于租赁合同产生应由承租人支付但尚未偿付给甲方的租赁款项,其实质为甲方对承租人享有的货币租金。本协议中的转让租金权益应满足下列条件:
(1)基于甲方和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所产生的;
(2)未过期、可以转让且未被质押或抵押给任何第三方,或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担保;
(3)除使用权外,未在其上设置任何其它属于第三方的物权。
转让租金额:指甲方依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转让的租赁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向甲方支付的租金之总金额。
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指乙方因受让甲方所转让的租金权益而应向甲方支付的价款。
租金权益回让对价:指甲方回让标的租金权益而应向乙方支付的价款,包括租金权益转让原始对价及相应期间溢价。
溢价:租金权益转让期间,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的超过原始对价部分价款。
币种:在本协议中,如无特指,所有币种都是指人民币。
租金权益转让日:支付租金权益对价当日。
租金权益回让日:甲方支付完毕回让对价当日。
租金权益转让
本协议项下租金权益转让的标的为甲方(出租人)与承租人在租赁合同项下的全部应收租金权益,该部分应收租金指甲方与承租人签署的租金支付表(见附件一)中的第 期至第 期的租金。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租金权益转让对价(下称“原始对价”)等于承租方在租赁合同项下应向甲方支付的第 期至第 期租金本金,为人民币 (小写: ),租金权益转让日为 年 月 日。
乙方应按时将上述原始对价支付至下述甲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