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15条的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离婚时,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尚未实际分割,另一方不能直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的。在这种情况下,由于作为继承人的夫妻一方的继承既得权所延伸的遗产份额尚未实际取得,只是体现为一种期待利益,而这种期待利益的实现尚需以遗产的实际分割为条件。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虽然对这份遗产有权主张,但是只能等到遗产实际分割之后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才能主张。以上便是离婚前父亲遗产未分割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