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 】请求,担保人现向开立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担保 函,为【 】和于【 】年【 】月【 】日签 署的《融资租赁合同》 (下称 “ 主合同 ” )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提供无 条件的、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保证。融资租赁担保抵押合同如下:
1. 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为【 】在主合同下的全部付款义务, 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 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 执行费用等) ,以及因【 】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2. 担保人在此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担保人对为【 】 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如因任何原因【 】未履行主 合同下的上述义务,则本担保人即应承担【 】的全部付款责 任。 担保人保证在接到本担保函受益人书面索款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 依据本担保函确定的担保范围,向受益人立即足额地支付担保款项。
3. 保证期间:担保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 年。 如主债权分期清偿, 则保证期间为本担保函生效之日期至最后一 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
4. 担保人的担保责任不因主合同和/或本担保函任何一方的主 体地位或财产情况的变化、 任何一方与其他机构签订的任何协议或文 件或本担保函所担保的主合同的变化而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