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工程转包从法律上来说属于合法,仅当甲方与开发商所签合约中明确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合同及合同任何服务内容时,甲方转包行为视为违约,但不属于违法,需按合约约定方式支付违约金给开发商,与丙方及任何方均无关。
丙方与乙方所签合约与甲方无关,仅当该合约中对甲方责任有所描述时,甲方需承担责任。
题中所述非法转包需提供实质证据证明该合同为违约转包。
若甲乙合约违反了开发商与甲方的合约,则甲乙合约无效,无效合约只能证明乙方与此项目无任何合约关系,因此丙方在与乙方合约中的亏损,与甲方无关。
若此合约为有效合约,即甲方与开发商合约中并未要求不得转包,则丙方被拖欠工程款亦与甲方无关,应由乙方承担。
若甲乙方未签订任何形式合约,即转包了服务内容,则甲乙双方均属于违法,违反了《建筑法》与《招投标法》,需承担非法承包的罪名,但和丙方欠款仍无关系。
丙方若要索要回损失,应当将乙方起诉至法院,而非让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上面就是转包与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