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告:////,男,1979年/月2/日生,汉族,住址:广州市//区//路//号地下,身份证号:4401////。
被 告:霍///,女,1982年/月1/日生,汉族,住址:广州市/区/巷/号,身份证号:4401/。
诉讼请求:
1、依法分割原被告共有的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镇/路/号/单元/房(分割方案:涉案房产归原告所有,在扣除涉案房产欠款后将剩余房产价款的二分之一支付给被告);
2、诉讼费由原、被告各承担百分之五十。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2003年相识,2006年9月25日登记结婚,2008年3月10日生一男/。2012年11月1日原被告因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经人民法院调解离婚,//随原告生活,但夫妻共同财产(位于佛山市南海区/镇/路/号/单元/房)并未分割。
由于涉案房产在原被告离婚前的2009年就已经出租给租客使用,用收取的租金支付银行的按揭款,因此双方在离婚时就没有对该房进行分割,原告想通过出租收益支付按揭款以缓解经济压力。然而事与愿违,离婚后被告单方强行赶走了租客,自己住进了涉案房产。到后来被告干脆更换钥匙霸占双方共有的房产不允许原告进入。更为严重的是,由于该房不能出租,原本每月按时交付银行的按揭款(每月10日左右)已变成由原被告双方共同承担,但是被告并没有按时打款给原告(按揭款月供账号为原告账户),多次造成银行扣款不成功,这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原告的银行商业信用。同时,被告赶走租客单方霸占本属于双方共有房产的行为也严重侵犯了原告的财产权。
原被告在分割涉案房产之前需返还的债务有:
1、银行贷款;
2、向//的购房借款658////元。对于银行贷款,原告愿意在法院判决涉案房产归属原告前向银行付清全部余款(多付款部分被告在分割价款时扣除),或者将该房出售,由买家垫资赎契后均分。对于向///的购房借款658///元,原告愿意同被告共同平均负担。
综上所述,原被告已离婚多年,双方共有的房产被告独自霸占,原告的财产权益受到严重侵犯,且双方就分割上述财产多次协商未果。另外该房处于按揭状态,被告不按时支付银行按揭款也会影响到银行的利益,为避免双方婚后再进一步因房产问题激化矛盾,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依法支持,谢谢!
此 致
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式 份,每份 页;
证据及证据清单一式 份,每份 页。
这便是我认为民事起诉状 离婚后分割财产问题的答案,希望你能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