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已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并已悉知其含义;
2.您已确保提交给我行的有关证件及资料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3.您已确认自己有权在本合同上签字, 并知悉签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权利
和承担的义务;
4.您已确知任何欺诈、违约行为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您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6.请您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需要您填写的内容。
如您对本合同还有疑问之处,您可在签署之前向本行咨询。
第一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的原则,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承诺严格履约。
第二条本合同的当事人包括: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和担保人(包括抵押人、质押人、保证人,以下简称丙方)。
第三条本合同由通用条款和特别条款两部分组成。特别条款与通用条款互为解释和说明,特别条款与通用条款不一致时,以特别条款约定为准。
第四条名词释义
(一)有效期间:是指在贷款额度内乙方可以提出支用贷款申请的时间段,即债权确定期间。具体见本合同特别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