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予以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受赠人能够是限制民事做法本领人或无民事做法本领人。且赠与合同通常是赠与人基于物权而实施的处罚做法,通常具有无因性,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能够撤销赠与,除非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而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做法本领,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债权转让通常是具有原由的,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 rn
(二)、债权转让与向第三人履行。债务人向债权人指定的第三人之间形成委托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时,由债权人而不是第三人向债务人追究违约职责,当第三人违约时,由第三人承受民事职责,而非债权人。 rn
(三)、债权转让与债权的代位权及撤销权。代位权及撤销权的行使是按照法律的限定,在债务人实施损害其债权做法时,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主动向第三人行使原债务人的债权或撤销权。而债权转让方与受让方合意的结果,无须诉讼流程解决。看完以上的解释,应该对 债权人在诉讼中转让债权大概了解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