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竞争行为给他人造成经济损失的,侵权人应当承担损害 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标准和范围,是确定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 任的核心。《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了不正当竞争损害赔 偿的一般原则,即不正当竞争行为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 应当就给经营者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 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 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 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在具体计算不正当竞争损害赔偿额时,属于《反不正当竞争 法》第10条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0 条至第23条的规定予以确定;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的损害赔偿额, 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至第18条规定予以确定。在计算损害赔偿 额时,应避免简单地适用定额赔偿。希望以上对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无法确认数额的回答可以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