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租房子,租赁合同瑕疵担保人的责任是出租人负瑕疵担任责任,其根据是租赁合同为有偿契约,类推适用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从而使出租人与出卖人同样负瑕疵担保责任。出租人的瑕疵担保责任分为物的瑕疵担保责任和权利瑕疵担保责任两种。我们在这里只讨论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对于这一问题,在实践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出租人的权利瑕疵担保,是指出租人应担保不因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而妨碍承租人依约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在第三人对承租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依约定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时,出租人即应负权利瑕疵担保责任。此时承租人有权不付或减付租金。对此,合同法第228条第1款明确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