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暂无恶意转移财产罪,《刑法》第314条规定了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对于因涉诉被法院依法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财产,不得随意处置转移。具体条文为:“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法院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八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包括:
(一) 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二) 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四)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外,《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