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山东省平阴县法院对当地“5·25”故意杀人案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董某有期徒刑八年。董某只有17岁,不满14岁的女友被付某骗至平阴一个体饭店卖淫,为救女友,他杀死了付某这个皮条客。
2008年5月23日,董某的女友张某被付某骗至平阴县一个体饭店卖淫。接到女友的求救电话后,董某携带匕首于5月25日赶到该饭店。因人在外地,且饭店内厨师、老板等人员众多,董某未敢采取行动。当晚,董某、张某、付某和饭店老板等人一块吃饭时,张某表露出离开之意,被付某一把拽倒在地。席间,付某还用砸掉瓶底的啤酒瓶抵在董某的脖子上进行威胁,不让董某带张某离开。张某哭着跑回房间,董某随后跟至屋内,亮出匕首,对张某说要“制死”付某。
当晚23时许,付某安排董某和厨师一起外出。董某返回饭店张某所住的房间内,发现付某光着上身趴在张某身上。付某见董某来到,起身坐在床上,董某亦并排坐在床上,二人聊天时,董某右手握住匕首,用胳膊搂住付某的脖子,趁其不备,向付某的颈部猛刺一刀,后又连捅付某胸部和腿部十余刀,致付某当场死亡。董某和张某逃离现场。次日下午6时许,董某在肥城市被抓获。
鉴于董某作案时未满18周岁,被害人付某对案件的起因有较大过错,且案发后董某的亲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亲属损失,法院对董某减轻处罚。看完以上的解释,应该对皮条客判多少年 大概了解了,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