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学校如果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监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涉事学生的监护人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未成年人在学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最后,如果学校已经投保校方责任险,保险公司将根据保险合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解决方案是,首先由学校和涉事学生家长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