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如果是纯粹的借款无能力偿还,那么不存在坐牢的问题,因为是经济纠纷,不负刑事责任,法院可以判决你还款,如果你不执行,那么法院可以强制执行,例如把你的彩电、汽车扣押,甚至可以折款(例如拍卖)以偿还你所负担的债务。
但是有两点:第
一,强制执行不能执行你的基本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例如你只有一栋房子居住,或者你是农民,不可能执行你的牛、驴等牲畜。这也是为了保证人的基本的生存权利。
第
二,如果你当初借的时候就明知自己不可能有偿还能力,或者你压根就没想还,而且对方有证据证明这一点,那就不是简单的经济纠纷了,你这叫诈骗,应该付刑事责任,并且对方可以附带民事诉讼,也就是说,追究了你的刑事责任以后,你还是得还钱。当然,追究刑事责任不一定都是坐牢,如果你民事部分,通俗的说,你还钱了,还多给了对方利息,哄得对方高高兴兴的,那可以从轻处罚,就不一定执行实体刑了。这就是对欠款200万判刑几年问题的回答,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