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捏造假证据是否有罪”:
(1)刑事诉讼中是犯罪,伪证罪。
(2)如果是民事诉讼,不会构成犯罪,可能作为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处理,所捏造的证据法院不予采信。
2、“如果我方有有力的证据证明对方的谣言和提交的证据是假的情况下,对方和对方签名的那些无良的村民会有什么罪?有什么法去衡量??? ”:看来是民事诉讼了?不是刑事自诉?
(1)《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法》第三百零五条:在【刑事诉讼】中,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对与案件有重要关系的情节,故意作虚假证明、鉴定、记录、翻译,意图陷害他人或者隐匿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到处撒播摇言说我方不惜倾家荡产去收买法庭的人打赢这场官司等等”: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构成诽谤罪,受害人和法院都有权追究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