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烧山,情节严重的可构成失火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失火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危害公共安全行为。
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导致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所以你手误烧山还是要看实际情况才能判几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