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
可以;户籍证明可以由户主(当事人出具委托书的前提下)或者本人携带户口本或者身份证,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开具。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