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对夫妻双方离婚后财产中的彩礼和嫁妆分割规定如下,我国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要求退还彩礼或者嫁妆,必须是在没有进行登记结婚或者是登记结婚之后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或者是索要彩礼、嫁妆导致生活比较困难的情况下才能退还彩礼或者嫁妆。根据以上的描述,双方已经在一起生活并且进行结婚登记,嫁妆一般是不予退还的,嫁妆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严格上来说是应该进行平均分配的。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在法律上界定婚前婚后的财产,主要是双方进行结婚登记。
其次,嫁妆和彩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国婚姻法及婚姻法司法解释有明确规定哪些情形应返还彩礼。但是对于嫁妆的返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实践中,依据婚姻法或婚姻法司法解释根据赠予的情形来进行鉴定。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前女方陪嫁的,就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是结婚登记之后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彩礼的话一般是男方的父母给女方的父母,但是嫁妆一般是女方父母给女方进行出嫁,一般在保管方面有一定的区别。至于陪送的婚车是一样的道理,如果是婚前就是婚前财产,婚后的话就是婚后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