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经济类型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只有当案件严重到一定程度以后,才会被刑法所评价。
以下是部分犯罪情节严重,需要依据刑法处罚的刑事经济类型犯罪案件: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刑法》第159条规定,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所谓犯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它严重情节的行为。
2、提供虚假财务报告罪
《刑法》第161条规定,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本罪的犯罪对象是“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即在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虚构、捏造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瞒公司的负债、损益、财物状况变动、利润分配等情况,使股东和社会公众无法了解公司的真实情况。犯罪主体是公司。犯本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负责人员,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3、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刑法》第167条规定,签定、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定、履行经济贸易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签定、履行经济贸易合同的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严重不负责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对对方的资信情况不了解,有的是对对方有无履行合同的能力、有无货源不作审查,盲目签定合同等等。行为人主观上对资产的重大损失是过失,就不负责任而言,行为人既有过失的情况,也有故意滥用职权的情况。构成犯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4、偷逃税金罪
《刑法》第201条规定,犯偷税罪,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10%以上不满30%并且偷税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6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单位犯本罪,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自然人犯本罪的规定处罚。
所谓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计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少缴应纳税金,情节严重的行为。
5、利用职务侵占财物罪
《刑法》第271条规定,犯职务侵占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数额巨大”,一般是指侵占10万元以上。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托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侵占本单位财物的行为,按照贪污罪定罪处罚。
所谓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数额较大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这是一种违反公司法的犯罪,是从贪污罪中分离出来的一种职务犯罪。
6、贪污罪
《刑法》第383条规定,因贪污数额的不同和犯罪情节轻重的不同,贪污罪的处罚分为四个档次:
(1)个人贪污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贪污金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贪污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金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贪污金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所谓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窃取、骗取或者以其它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7、受贿罪
《刑法》第386条规定,依照《刑法》关于贪污罪的处罚条件、刑罚种类、幅度,对受贿罪加以处罚,具有索贿情节的,从重处罚。具体地说,犯受贿罪,根据《刑法》第386条和第383条的规定,具体的处罚条件和幅度为:
(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4)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的,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5)多次受贿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的受贿数额处罚;
(6)索贿的,根据索取贿赂的数额,从重处罚。
所谓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授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