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卜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
要看值都少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条在定义了数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标准后,还有一点补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