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确认无效之后权利人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如何计算问题,目前司法实务中计有四种观点:观点一认为:诉讼时效期间应自合同签订之次日起计算。原因在于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知道合同无效,亦即应知自己的权利受侵害;观点二认为:应从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开始计算。因为只有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才会产生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观点三认为:合同被确认无效后而产生的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请求权,属于时效制度的范畴,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的诉讼时效应自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开始计算;观点四认为: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合同无效之日起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