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追责时效是指行政机关追究违法行为当事人的行政法律责任的法定有效期限。按照规定行政处罚的追责时效为二年。
根据刑法规定,追诉时效有以下三种期限:
一、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这里对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的追诉时效特别规定了例外情况,主要是考虑应当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有些是罪恶深重、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影响巨大,对犯罪分子不追究不足以平民愤,所以规定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可以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