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认定书的下达期限有很多种,就我的了解有以下情况:
1.正常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大约十四日)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可能到猴年马月)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这种情况最长可能会有两三个月的时间)
4. 案件主要当事人、关键证人处于抢救状态或者因其它客观原因导致无法及时取证,而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案件主要事实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时限可中止计算,中止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这种情况最长可能会有两三个月的时间)
5.如果上述几种情况相结合,时间也会很长.
不过认定书无法下达,当事人可以申请交警队下达道路交通事故证明.
计算明白交通事故认定书下达时间,你要仔细研究《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一个简单办法找交警熟人问一下,如果到期不发布或者对认定结果有疑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