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解离婚和诉讼离婚二种方式。在久拖不离的情形,不二的选择就是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就要遵守诉讼规则,了解法律对离婚诉讼的判决思维模式和标准。
律师会告诉你: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的可能,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标准。有经验的离婚律师还会告诉你,现行《婚姻法》中规定了五种感情破裂的判断标准。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也规定了十五种感情破裂的情形。在日常生活中主要有下面的七种形式: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这主要适用于无过错的一方主张离婚。但有过错一方怎么办?有过错的一方可以参照司法解释规定的“一方与他人通奸、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也可以判决离婚;同时,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也是可以离婚的情形。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是一条刚性条件,只要固定相应证据,离婚问题自然迎刃而解。固定证据的方式有遭遇家暴时的现场录音、视频、报警记录、诊断记录、伤情鉴定报告、调解记录、一方自行书写的悔过书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屡教不改,在证据收集中要考虑固定这种情形的持续性和危害性。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这里关键是如何固定分居二年的证据。一般可以通过收集短信、电话录音、微信等聊天记录作为证据。一方在外房的租房合同、缴纳房租的收据、水电气房租的转帐凭证、单位集体宿舍的工资扣款记录或单位证明、共同居住人员或邻居的证明、居住证、出租屋登记、小区月租车卡的出入记录等等,都是分居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