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类七种主体:
1、业主类主体中(1)业主和(2)承租人、
(3)借用人和(4)其他使用人在物业纠纷案件中承担连带责任,受同等管理规范约束,
(5)业主委员会仅在涉及其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签订方时行使有限的请求权和抗辩权。
2、
(6)共他管理人和(7)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纠纷案件中享有同等请求权、抗辩权并承担同样的法律责任。
3、解释涉及的纠纷种类(1):
从合同纠纷角度看共涉及四类六种,即
(1)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纠纷;
(2)物业服务主体适格纠纷、(主体适格是一法学术语意即当事人是否在某一法律关系中具备主体资格);
(3)合同履行纠纷;
(4)合同终止纠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