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依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不同,先把交通事故大致分为三大类:
1、承担过错赔偿责任;
2、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
3、适用公平原则来承担责任;
1、什么是过错赔偿责任;
这是最常见的担责方式,即谁对事故的发生有过错谁赔钱,你没过错就不用赔。这种担责方式适用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
《道交法》七十六条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这也就是说,如果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应适用过错赔偿责任,即谁有错谁赔,没错的一方不赔。
2、什么是无过错赔偿责任;
什么是无过错赔偿责任?咱们先用逐个扣字眼的方法来理解。“无”肯定就是“没有的意思”。“过错”分两种情况,一种是故意犯错一种是过失犯错。“赔偿”简单点理解就是赔钱。那么串起来就是“没有故意和过失的致人损害也要赔钱”,这就是无过错赔偿责任。无过错赔偿责任只适用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如果是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了交通事故,就适用无过错赔偿责任。
我举个例子讲一下,李某正常开车,突然王某从马路对面跑过来,要翻越护栏横穿马路,李某避让不及,致王某重伤。问李某要不要赔钱给王某?
《道交法》第七十六条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为什么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事故,机动车方要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呢?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 从事高空 、高压 、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首先,权利与义务是并存的,风险和利益也是并存的。做为现代文明标志的汽车,它的出现给人们带来了种种的好处与便利,现在的城市的框架拉的越来越大,如果没有车,你一上午可能只能办一件事,但如果有车,效率就大大提高。正因为它速度快,对周围环境潜在的危险就大,车速超过八十公里就是死亡速度,只要正面撞上行人,行人生还的可能性几乎为零。所以法律就把驾驶机动车定义为高度危险行为。那么在你享受汽车给你带来种种便利的同时,你就应该承担这种高速运输工具给你带来的这种潜在的高风险。
再者,汽车是铁作的,人是肉作的,二者相比,很明显人属于弱者,当发交通事故时,机动车方由于是在驾驶室坐着,受到的损失更多只是车辆的损失,也即是财产方面的损失。而非机动车方受到侵害的往往是生命健康权,而且在法律的价值阶梯里边,生命健康权是大于财产权的,“人命关天”说的就是这个意思。所以当这二者发生冲突时法律肯定是要优先保护生命健康权的。国家之所以让机动车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就是以加大机动车赔偿责任这种方式,来敦促机动车驾驶者最大可能的尽到谨慎驾驶的义务,以避免事故的发生。基于上述的原因,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方是要承担无过错赔偿责任的。
3、如果双方都没错,适用公平原则来分担责任;
前边说了什么是过错赔偿责任,也说了什么是无过错赔偿责任,那什么是公平责任呢?举例一说你就明白了,李某开车正常行驶,突然,从天上掉下来一块陨石,当场把李某砸死,车辆失控,撞到对面正常行驶王某的车辆。此时,李某、王某对事故的发生都没有任何过错,这属于突发事件,属于不可抗力,那二者的损失就应适用公平原则,由双方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