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城管扣押你的三轮车属于扣押经营工具的强制行为,是合法的。第二,按照正常程序,城管应该在扣押你的三轮车的同时向你开罚款单(这种罚款单是有省财政厅盖章的票据),被处罚人拿着罚款单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然后拿着银行给出的票据到城管部门要回被扣押的物品。(但因为很多被处罚人并不把罚款单当回事,直接扔掉或者撕毁,城管将无法报账,所以,一般要求被处罚人直接将罚款交到城管执法人员手中,由执法人员亲自交到银行。)第三,执法人员处以被处罚人500元罚款,应该有简易程序的立案案卷,收取罚款应向当事人鼎埂尺忌侔涣踌惟穿隶开具《xx省非税收收入票据》(不是发票,但有省财政厅盖章和本单位公章)。第四,被扣押物品,如果当事人超过时限不来领取,执法部门有权对物品进行拍卖处理,扣押期间物品出现的非人为因素的损坏,执法部门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