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警随时都可以报,哪怕失踪几小时也可以报。
2、立案要失踪超过48小时。失踪者的直系亲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件和失踪者的关系证明文件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并提供相关情况。
3、失踪人口的报案,一般情况下都是24小时作为时间限制的,可以根据情况,向失踪人户籍所在地刑警队报告失踪人口或者在失踪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受理后,根据所侦察情况决定是否立案。扩展资料:
1、2017年11月1日,江苏省公安厅发布22项现场执法标准,其中包括,“对人员失踪的求助或报警,各级公安机关应当立即受理,不得拖延、推诿”,“对于一些情况可疑、可能遭到违法犯罪侵害或处于危险状况的,无论失踪时间是否超过24小时,接警单位都应立即报告指挥中心组织紧急处置。”
2、“成年人失踪24小时立案”,不是一个“网上传说”。尽管,此前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主任陈士渠曾专门澄清:“儿童、少女失踪或走失,警方接报后会在第一时间立案调查,不需要等24小时。”
3、2010年最高法等部门下发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也曾明确强调,“接到儿童失踪或者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妇女失踪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迅速开展侦查工作”,但对于不属于“儿童妇女”范畴的、其他一般成年人的失踪报警,并没有明确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