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交通事故鉴定的结果,如果是救护车的过错,那么应该是医院承担责任的。因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司机开救护车是职务行为(要在上班时间,或者是为了执行公务),个人不承担责任。如果司机存在主观过错的,那么,医院在承担责任之后,可以主张向司机索赔,这是后话。受害者应该是直接找医院的。
如果救护车违反交通规则是去救人,且事情的确很紧急,那才可以免责如果是私人原因,且没有紧急任务,那显然是无法免责的。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