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儿子前年因为伤人入狱,被判处有期徒刑并拘役,最近他家人想要申请监外执行,但是不太了解监外执行的相关法律条例,请问监外执行会被检查身体吗?法律是怎么具体规定的呢?
[律师回复] 罪犯在服刑改造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或立功表现的,经监狱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法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 1、减刑的条件和程序 。《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