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我朋友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这件事已经闹上了法庭,还算是比较严重的,现在情况也不容乐观,网络名誉侵权管辖权怎么确定

帮助5人 10w+浏览 匿名 2018-08-18 湖北宜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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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共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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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6月15日颁布的《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中规定,名誉权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最高人民法院又于1998年8月31日发出《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根据上述《解答》和《解释》之规定,此类案件中,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或者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法院有管辖权,并且管辖权没有顺序的选择限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一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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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18-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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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各类新闻侵权案件频繁发生,由于新闻侵权的特殊性,新闻侵权一旦发生影响往往会比较大。在新闻侵权中涉及的程序方面的问题很多,而其中新闻侵权案件诉讼的管辖法院又常常成为争议的焦点,原告往往对侵权行为结果地做扩大理解,认为媒体传播之处都是侵权结果地。结果造成侵权案件诉讼发生后当事人从管辖权争议开始就扩大宣传,使法院在解决这类纠纷时束手束脚。  新闻侵害名誉权纠纷中的侵权主体既涉及公民也涉及法人,被告人多,居住分散。因此,一律适用原告就被告的普通地域管辖原则来确定管辖有时并不利于案件的审理。由于新闻侵害名誉权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而侵权行为的损害结果往往通过法人(报刊)的特殊行为方式来实现。如果只从损害结果来确定管辖,即仅由报刊所在地法院管辖,往往不利于案件的调查取证和追究执笔人(通讯员)或提供虚假信息人的责任。  因此,对于新闻侵害名誉权案件的管辖不能简单套用民诉法中的规定,应从有利于案件的正确、及时审理出发。分别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可根据原告提起诉讼对象的不同情况加以处理。《最高院关于侵害名誉案件有关报刊杂志社应否列为被告和如何适用管辖问题的批复(88)11号:规定:“如果原告只对作者起诉的,由作者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诉法院可追加报刊杂志社为被告如果原告只对报刊杂志社起诉的,由该报刊杂志社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受诉法院可追加作者为被告如果原告把作者和报刊杂志作为共同被告起诉的,一般由报刊杂志社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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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2020-10-30 19:3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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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朋友圈名誉权侵权的赔偿多少?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存在朋友圈名誉侵权行为同样属于违法犯罪,需要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受害人可以结合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和实际财产损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判定情况属实的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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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吗
转发朋友圈构成侵权名誉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将自己决定感兴趣的事件发布到朋友圈进行分享,朋友之间也会通过朋友圈进行交流,在实现分享的同时也能与朋友进行往来是一举两得的事件,但是在发布信息的时候,如果涉及到他人我们需要征求对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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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诽谤侵犯名誉权如何取证?
朋友圈诽谤侵犯名誉权的取证可以包括:微信朋友圈上的视听资料、截图情况、或者诽谤他人的视频等,这些都是合法的侵犯名誉权的证据,在当事人对相关情况进行诉讼处理时,可以提交到司法机关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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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仲裁型虚假诉讼管辖具体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解析:
虚假诉讼案件的受理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首先,应依法接受有关部门或个人对涉嫌虚假诉讼行为的报告、控诉以及举报。
在不具备管辖权的情况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到相关法定主管机关进行深入处理,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的报案者、控诉人及举报人。
其次,若发现该案件虽属自身职责范围内,但却需要采取紧急措施才能保障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时,应当在确保紧急措施有效执行后,再依法将案件移交给相应的法定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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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朋友圈谩骂污辱他人构成名誉侵权吗?
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其朋友圈功能成为人们分享生活点滴、心情随想的一个重要平台。然而,由于其公开性,发在微信朋友圈的内容稍不注意便有可能引发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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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朋友圈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朋友圈侵犯个人名誉权的赔偿标准没有统一的规定,侵犯名誉权造成的财产损失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侵犯名誉权还需要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是需要考虑到侵权方的获利情况,给被侵权方造成的后果等这些因素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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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登记名称和公司名称不一致怎么办
[律师回复] 解析:
倘若发现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有所误差或不当,可依照法律程序向所在地的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请求予以变更登记。
关于不动产的登记簿册,乃是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及其内容的最为根本的依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动产的登记应以每一个独立的不动产单元作为基础单位进行注册,每个不动产单元均配有专属的唯一编码。
此外,国家也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册,这一工作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主导实施。
在实际操作中,我们需要确保房屋所有权证上所列明的所有权人姓名与房产登记簿册上的记录保持一致。
若发现两者存在不符合之处,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不动产登记簿册确实存在错误,否则应以不动产登记簿册上的记录为准。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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