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首页内容有户别,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 户主姓名:你父母亲名字,户号,住址,省级公安机关 ,户口登记机关 ,户口专用章 ,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签发时期。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居民户口簿》和常住人口登记表的通知及填写规范的精神,《居民户口簿》登记内容页分扉(首)页和常住人口登记卡(内页)、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事项记载:
一、扉(首)页:登记内容为户别、户号、户主姓名、户籍地址、承办人、签发日期,扉(页)上套印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公安厅(局)的户口专用章,在承办人签章、加盖签发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有效。
二、常住人口登记卡(内页):登记户内成员个人相关信息,承办人签章并加盖签发派出所户口专用章后方有效。
三、个人户口登记的项目信息变更更正,应当在常住人口登记卡页的背面,即户口登记事项变更记载栏登记,承办人签章及加盖户口专用章后有效。直接在常住人口登记卡相应项目上进行涂改的无效——即使加盖相关章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