馈赠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遍,这是人们传达感情的一种方式,其动机可能是加深情意,帮助他人,表达谢意等。但是这种行为容易与行贿相混淆,甚至经常被利用,以馈赠之名行行贿之实。区分二者对于国家公务人员防范行贿方面的刑事风险十分必要。一般说来,馈赠与行贿最为本质的区别是行为人的主观动机。馈赠通常是基于一定的情感因素,自愿无偿地将财物给予对方,其动机如前所述是加深情意,帮助他人,表达谢意等。而贿赂是企图以财物收买对方,利用对方的职务便利,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但是主观动机一般很难判断,需要从多方面综合考察进行区别:
(1)赠送人与收受人之间的关系。二人是否具有密切的关系是判断赠送行为性质的重要根据。二者之间是否有亲属、同事、好友、战友、同学关系等。
(2)赠送财物的价值。
(3)赠送财物的方式。一般来说,行贿行为都是以秘密的方式进行,而馈赠则是以公开的方式进行。
(4)赠送人在赠送时有无提出利益要求,事后是否获得了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