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 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凡是车辆在收费停车场或营业性修理厂中被盗,保险公司一概不负责赔偿。 因为上述场所对车辆有保管的责任,在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毁、丢失的,保管人应承担责任。因此,无论是车丢了,还是被划了,保险公司一概不管。 收费停车场与车主之间存在保管合同,车主有权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车在收费停车场被丢,正确的方式是找停车场索赔。收费停车场与车主之间存在保管合同,停车场未尽到保管职责的行为构成违约,车主有权根据合同要求停车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驾驶人一定要注意每次停车时收好停车费收据,虽然很多收费停车场的相关规定中写着“丢失不管”,但根据我国合同法中关于格式合同的规定,这属于单方面推卸自己应负的责任,如无法协商解决,只好诉诸于法律。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要了解更多保险相关的法律经验,请点击: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