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通过查询确认自己的交通违例行为是电子眼拍摄的交通违例行为,方可选择任一处理点接受处理。如果是流动电子警察,即路面执勤民警用相机或摄像查处的,必须到执勤民警所属大队违例处理点接受处理。
第
二,依法要求接受处理的是交通违例的当事人或车主。当事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方可查询、打印违例处理通知书。
第
三,当场核对违例通知书各项条款、指标,确认无误后才可以签名。违例当事人或车主代办者需在相应位置签名,一经签名认可,法律上即时生效。
第
四,要妥善保存交款单。
第
五,被扣车、扣牌证者或外地车需要出具违例处理回执者,交款后须返回处理点办理相关手续,其他情况交款后不必返回。
第
六,领取电子监控交通违例行政处罚通知书后15日内缴款,免收滞纳金。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第
七,单位要求领取违例记录清单的,凭当事人单位介绍信、工作证、企业代码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