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我见过,本以为早就解决了,可刚才又见你把问题提了上来,看来楼主的问题还无解决好,我来回答一下吧。
首先,本案中医疗花费物业公司是不可能承受的。因为,抢劫是一突发事件,不可能归咎于物业公司的管理犯错。楼主能够理智地想想:小区中发生了那么多的入室盗窃案件、杀人抢劫案件,有物业赔偿的判例吗反正我干了二十二年的律师,无见过。而且我认为物业不承受职责是正确的。如果都要他们赔偿,那么,每个家庭也不要投财产保险了。而且,要么你的物业花费要几十倍的增加,要么物业公司全部破产。
其次,医保方拒却赔付更是错误的。你们的保险合同中,以及有关的限定中都不可能有如此限定。正如你在案情陈述中提到,你已经看到了医保的有关文件,其中,“不能走医保的情况有:1吸毒的;2自杀的;3打架斗殴的”。所以,非常通常人建议你:诉诸法律,要求医保部门承保证险职责。最好委托具有专业知识的执业律师代理诉讼。如果没有能力支付律师费,能够去你那儿的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