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如符合下列情况,可以申报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2、工伤认定下达后,等医疗期满,可以申报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的等级,不以烧伤面积及深度来定,而是依据伤愈后瘢痕面积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