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三十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一月一日起三十日内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或采取邮寄方式在规定的纳税
申报期限内(限期最后一日为法定休假日,可以顺延)申报纳税。邮寄申报纳税的,以寄出地的邮戳日期为实际申报日期。
以上就是对个人境外投资收益所得税如何纳税的解答,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