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个地方可能会不同,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计生办。
1.条件:符合《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再生育条件。
2.流程:
一、申请
符合再生育条件的夫妻,向所在单位或者村(居、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
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1)提交材料:双方身份证、结婚证
(2)检查地点:县计划生育服务站
二、初审
1、提交材料:夫妻双方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夫妻双方2寸合影照片2张;孕检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2、初审地点:户籍所在乡镇计生办
三、审批
由乡镇计生办收集齐相关材料后,至县人口计生局代为办理。
审批时限:20天
四、发放及张榜公布
县人口计生局批准后,委托乡镇计生办代为发放,并在夫妻双方户籍所在村(居、社区)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