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定金,是一种合同履行的担保,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于合同成立时或合同没有履行前,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给予对方一定数额的款项。合同当事人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所谓订金,简单说就是购房人与发展商就房屋买卖达成初步意向后,双方签订一个约定正式合同签署期限的文件(通称认购书),购房人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限内的优先购买权,且发展商不得将该房屋售与他人。如果买房在此期限内决定不购买,卖方应将订金退还买方。
所谓违约金,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的约定,当事人一方因过错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